(一)前期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
(二)伤残鉴定:治疗结束后,前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三)理赔环节:
1.对方有责任时,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划分,由对方商业三者险赔偿,还有不足则由侵权人赔偿。
2.己方有责任时,己方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偿。
(四)准备材料:准备身份证、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等材料。
(五)协商与诉讼: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