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40万,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其侵占行为的证据,像合伙协议、财务账目、转账记录等。
(二)可以先尝试与该合伙人沟通,要求其返还侵占的财产,若沟通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在司法程序中,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争取从轻处罚;若其拒不退赃,也应向司法机关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