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若男方为起诉离婚过错方,女方可主张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让自己适当多分共同财产,比如男方出轨时可要求法院酌情多判财产给自己。
(二)子女抚养权:若男方过错严重影响子女成长如家暴、吸毒等,女方可争取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判决。
(三)损害赔偿: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女方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