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财产转移行为发生已过四年,只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移情况未超一年(重大误解未超九十日、受胁迫未超一年),仍可行使撤销权;超出对应时间则撤销权消灭。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撤销权需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即便财产转移行为已过去四年,只要在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移情况的对应时间内,就仍能行使撤销权;一旦超出对应时间,撤销权就会消灭。如果大家在撤销权行使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