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起诉离婚未缴纳诉讼费导致按撤诉处理,若想结束婚姻关系,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起诉,并在接到缴费通知后及时缴纳诉讼费,等待法院审理,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也可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