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领结婚证,一方去世其房产不能按配偶关系继承。若房产为死者个人财产,有遗嘱则按遗嘱由指定继承人继承。
(二)若死者无遗嘱,房产按法定继承,由死者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通常均等分配。
(三)若房产是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在死者名下,另一方能证明出资,可主张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要求返还出资及对应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