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过错证据,对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通过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因其符合法定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法院分割财产时会倾向无过错方。
(二)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留意过错方是否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若发现,及时向法院反映,法院可判决过错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行起诉要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