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应及时关注债权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积极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等方式留存主张权利的证据。
(二)若三年内无法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避免因诉讼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
(三)当出现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提出履行请求等,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