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了解具体开庭时间,可及时联系受理案件的法院,通过法院的立案庭、承办案件的法官或书记员询问案件排期情况。
(二)若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可与法院沟通了解公告送达的进展,以便预估开庭时间。
(三)关注法院的通知,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确保能及时收到开庭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