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要式合同要求订立担保合同,不依赖口头担保,用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事后纠纷。
(二)书面合同中将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间等确切内容写清楚,保证权益与责任的清晰界定。
(三)若保证人在无书面合同情况下已履行部分保证责任,要留存好履行证明,比如付款凭证等,以备认定合同成立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