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起诉前应确认自身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信息,准备好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确保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二)若起诉被法院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要仔细查看法院裁定书说明,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次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