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离婚财产分割,双方应先尝试友好协商,达成关于共同财产处理的协议,这样能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二)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收集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以便在财产分割和请求损害赔偿时占据有利地位。
(三)女方可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需准备好相关费用的票据等作为物质损害赔偿的依据,同时阐述男方过错给自己带来的精神痛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