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偷电瓶车,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管教,必要时配合专门矫治教育机构对孩子进行矫治。
(二)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偷电瓶车,若情节特别恶劣、数额巨大,司法机关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家长要关注孩子行为,及时教育引导。
(三)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偷电瓶车,若达入罪标准,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其应认识错误,积极悔罪;若未达入罪标准,接受治安处罚时要认识自身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