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确定债务是女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家庭共同债务,考量借款用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是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共同事务可能是家庭共同债务。
(二)根据债务性质追讨。个人债务向女方主张,除非家人自愿承担;共同债务可向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主张。
(三)考虑女方偿还能力。女方有能力先向女方追讨,无能力且符合共同债务情形,向相关家人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