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债务人若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对债权人债权实现造成影响,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
(2)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晓该情形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撤销。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4)撤销权胜诉后,债务人行为自始无效,财产需恢复原状,以保障债权人债权受偿。
提醒: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虚假转让债权等损害自身权益行为时,要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过期限丧失权利,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