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离婚进程,可尽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准备充分材料促使法院尽快立案,争取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第一次起诉若对方不同意且法院判不准离婚,可在六个月冷静期内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新证据,为第二次起诉做准备。
(三)若涉及公告送达、评估鉴定等事项,要积极配合相关流程以减少时间损耗。
(四)若有调解可能,可与对方积极协商,争取达成调解,缩短离婚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