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诈骗百万元,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自首从轻情节。
(二)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立功,以获得从轻处罚机会。
(三)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保持坦白态度,积极配合调查。
(四)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退赃退赔,并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五)若属于共同犯罪,需明确自身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若为从犯,可争取更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