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要回抚养权,可先对照法定情形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包括男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八周岁以上愿随女方且女方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
(二)若符合条件,女方先尝试与男方协商变更抚养权。
(三)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