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财务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3万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属数额较大起点,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用于非法活动,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就应追究刑事责任,13万也在此量刑范畴,不过具体量刑还需看挪用用途、是否归还等情节。
(二)若财务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13万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