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方面,若想降低费用负担,在预计能部分胜诉时,积极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争取合理分担费用。若能达成调解,与对方友好协商诉讼费用的承担,避免协商不成让法院决定。
(二)律师费方面,签订合同前仔细查看有无关于律师费承担的条款。若法律有特别规定适用自身案件,可据此要求对方承担。
(三)鉴定费方面,在主张鉴定时,先自行垫付,但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便后续让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