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准备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等证据,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和教育条件。
(二)强调孩子随自己生活更有利成长,凭借自身教育背景指导孩子学习,保证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三)若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像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实施家庭暴力等,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举证。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做好沟通工作,让孩子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五)在诉讼中积极举证,争取法院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