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实施骗领信用卡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信用规则,使用正规渠道办理本人信用卡。
(二)如果发现有人有骗领信用卡等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及时向金融机构或公安机关举报。
(三)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用卡申请的审核,防止骗领信用卡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前款所称数量较大,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不满一百张,或者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五十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