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避免因违规导致被重新羁押。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案件相关情况,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证据或线索,争取良好的态度。
(三)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的结果,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