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产权登记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保留好婚前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首付为个人财产支付的证据。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留意银行流水等证据,以便在离婚时要求产权登记方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双方应留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产购买情况的材料。在协商房产归属和债务承担时,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协商内容。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好能证明自身对家庭贡献、子女抚养情况等方面的证据,以便法院在判决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