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内一方出轨,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协议。
(二)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有出轨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证据,无过错方可额外主张损害赔偿。
(四)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可主张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