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双方可尽量协商一致,选择协议离婚,在签订好书面离婚协议后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在冷静期届满后尽快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提起诉讼离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加快诉讼进程。若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可在6个月期满后及时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