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公证等,以证明是个人财产出资,离婚时房子归出资方。
(二)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积极收集家庭财产及购房相关证据,等待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关注产权登记情况,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保留好出资证明,房子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