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如女方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孩子八周岁以上愿随另一方生活等,男方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二)男方要收集女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像疾病诊断证明、虐待孩子的相关证据等,然后向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三)最终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判断是否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