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商标抢注案初审通过后,可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异议,需按要求准备材料并阐述理由,商标局受理后会裁定,不服裁定可进一步法律救济。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商标抢注案初审通过,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可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在此过程中,要准备异议申请书、明确请求和事实依据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申请书需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号、商品或服务类别、被异议人名称等信息,且要详细阐述异议理由,像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且有一定影响、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等。准备好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商标局,商标局受理后会将申请书副本送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有答辩权利,最后商标局根据双方陈述和证据作出裁定。若对裁定结果不满意,还能通过法律程序进一步维权。若大家在商标抢注等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