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饮酒、吸毒等嫌疑弃车逃逸,公安机关会扣留车辆,约束驾驶人至酒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应配合执法,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不存在严重违法情形,逃逸者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能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还需承担逃逸带来的不利后果。逃逸者应尽快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积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