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认定借款买房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共同在借条上签名,若一方先借款,另一方事后及时追认。
(二)若想证明借款买房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需保留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证据,或者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