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聚众哄抢11万公私财物的行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应认识到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为争取较轻刑罚,有能力的情况下应积极退赃,退还全部或部分哄抢财物。
(二)如果存在自首情节,即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可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这些都能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三)若属于累犯等情况,要做好可能被从重处罚的心理准备,并且应在后续积极悔罪,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