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案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以下情形,可申请取保候审: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二)申请主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三)申请时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四)最终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