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垫付款追偿权纠纷管辖法院确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基于合同产生的纠纷,有有效管辖约定按约定,也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不明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垫付款追偿权纠纷在管辖方面有明确规则。一般情况下,遵循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这是为了方便法院审理及当事人参与诉讼。若被告有经常居住地,以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更为合理,能更好地查明事实。当纠纷基于合同产生时,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能保障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对于合同履行地不明且争议为给付货币的情况,将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符合实际交易逻辑。如果遇到垫付款追偿权纠纷管辖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