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支付令时,先确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保证支付令能顺利送达债务人。
(二)考虑到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债务人可能抗辩,可在申请前收集能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催款函等,以此中断诉讼时效。
(三)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及时准备起诉,整理好相关债权债务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