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起诉离婚联系不到男方,法院可公告送达,公告期满男方未到庭可缺席审理判决,有感情破裂证据会判离,无则可能第一次判不准离,判决书生效前也需公告,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起诉应判离。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起诉离婚联系不到男方时,原告向法院提交男方下落不明证据后,法院会通过在规定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男方未到庭,法院能缺席审理并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判决。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证据不足,第一次可能不准离婚。判决书生效前同样要公告送达,上诉期满判决生效。在实践中,若因联系不到男方无法证实感情破裂,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大家在离婚诉讼中遇到类似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