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被侵权人应保留好各类费用的票据,如医院的收费凭证、交通票据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若因伤误工,需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和工资流水等材料。
(二)财产损害赔偿时,要及时收集损失发生时该财产市场价格的证据,比如同类产品的销售记录、评估报告等。
(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证明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对于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特定物的情况,要证明该物品的特殊人身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