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起诉离婚冷静期结束再次起诉,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的相关证明、与他人同居的照片或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人证言、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处罚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租房合同和居委会证明等。
(二)不能仅依赖首次起诉的情况,要全面梳理整个婚姻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