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诉讼解决民事纠纷,要明确有管辖权的法院,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在法院安排的开庭审理过程中,按时参加各个环节,如法庭调查、辩论等,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因自身缺席等不遵守程序的行为导致不利后果。
(二)若纠纷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可将纠纷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要清楚仲裁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这表明当事人应按时参加诉讼活动,遵循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