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且数额达三万元以上,无论是否归还都要按挪用公款罪处理,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建议避免实施此类行为,若已实施应尽快自首并配合调查。
(二)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归还也构成犯罪,量刑和用于非法活动类似。所以不要进行这种挪用行为,若有则主动交代争取从轻处理。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五万元以上,三个月内归还通常不构成犯罪;超过三个月但案发前归还,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可免除处罚。若有此类挪用,应在三个月内归还或在案发前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