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物证时,对于赌具(纸牌、骰子等)和赌资,应及时拍照、录像,清晰记录其存在状态与位置。
(二)获取证人证言,找到现场目击人,包括参赌者、围观者,让他们写下事情经过并签字按手印,也可让其在警方调查时作证。
(三)收集视听资料,用手机等设备在安全隐蔽处拍摄赌博现场画面、声音,记录参赌人数、赌博方式、赌资数额等。
(四)提取电子数据,收集参赌人员间关于赌博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取证过程要合法,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必要时报警,由警方依法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在该法律规定的执法过程中,合法取得的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都可作为认定赌博行为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