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二)诉讼中要积极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
(三)关于孩子抚养权,要清楚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若双方协议不成,法院综合判断;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