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解决:向公司股东会、监事会反映挪用资金情况,要求对该行为展开调查,若查证属实,要求挪用者退还资金并接受公司处分。
(二)法律手段:内部解决没有效果时,若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用于非法活动,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其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可发起民事诉讼,要求挪用者返还资金并赔偿公司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