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提出离婚,先判断是否存在法定应退还彩礼的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若有这些情形且男方主张退还,女方应退还彩礼。
(二)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即便女方提出离婚,通常不用退还彩礼。
(三)要是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般不用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