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涉及人身关系需谨慎适用;被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提交书面意见且理由正当,法院可在其不出庭时审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起诉离婚程序中,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若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这意味着主动放弃了此次诉讼,所以按撤诉处理。而被告作为被诉一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为保障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处理时需格外谨慎。当被告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情况和态度,经法院审查理由正当,法院可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继续审理。若大家在离婚诉讼中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