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时,及时通知对方和其保险公司,待保险公司定损后,按定损结果让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协商一致就按约定执行赔偿。
(二)协商不成,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依靠交警沟通,推动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
(三)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定损报告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贬值损失等合理费用。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