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后,双方应主动就孩子抚养费的负担金额、期限等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按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相关标准确定。
(三)当出现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费用增加等情况,子女可向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