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因过失致人死亡被转至看守所后,家属应及时为其准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钱款,保障其在看守所内的基本生活。
(二)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准备。
(三)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供与案件有关的真实信息,不要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