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合同有效且原告有债权凭证和款项交付证据,债权主张通常会获支持,因此原告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
(二)被告对借贷事实抗辩且能证明款项非借款性质时,原告需进一步举证,所以原告在日常借贷往来中要完善相关证据链。
(三)未约定利息视为无利息,约定利息的,司法保护区内利息受保护,借贷双方约定利息时要了解司法保护范围。
(四)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法院会驳回起诉并移送相关机关,借贷双方要确保借贷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