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按撤回起诉处理通常收取部分诉讼费用,一般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常不再二次减半,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不同意撤诉的不按此处理,具体以法院判定为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按撤回起诉处理和当事人申请撤诉情况类似,所以法院一般参照此规定减半收取费用。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身已减半收费,按撤回起诉处理时通常不会再次减半。另外,若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而被告不同意,法院可不准许撤诉申请,也就不存在按撤回起诉处理及费用收取问题。由于案件情况复杂多样,法律在费用收取方面有不同规定和处理方式。如果大家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想了解自身案件的具体收费情况和处理方式,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